一、公开招标方式(一般37-42个日历日)
1、招标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联系用户、确定采购方式3个工作日;
2、用户单位确定采购技术参数要求及招标办(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5-10个工作日;
3、发布招标公告时间法定不少于20个日历日;
4、开标评标定标1个工作日;
5、中标结果公告7个工作日;
6、中标通知书及移交手续1个工作日。
二、竞争性谈判方式(一般22-27个日历日)
1、招标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联系用户、确定采购方式3个工作日;
2、用户单位确定采购技术参数要求及招标办(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5-10个工作日;
3、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竞争性谈判1个工作日;
5、中标结果公告7个工作日;
6、中标通知书及移交手续1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方式(一般27-32个日历日)
1、招标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联系用户、确定采购方式3个工作日;
2、用户单位确定采购技术参数要求及招标办(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5-10个工作日;
3、磋商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4、竞争性磋商1个工作日;
5、中标结果公告7个工作日;
6、中标通知书及移交手续1个工作日。
四、询价方式(一般18-23个日历日)
1、招标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联系用户、确定采购方式3个工作日;
2、用户单位确定采购技术参数要求及招标办(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5-10个工作日;
3、询价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询价1个工作日;
5、中标结果公告3个工作日;
6、中标通知书及移交手续1个工作日。
五、单一来源方式(一般27-32个日历日)
1、招标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联系用户、确定采购方式3个工作日;
2、用户单位聘请专家进行单一来源认证5个工作日;
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5个工作日;
4、用户单位确定采购技术参数要求及招标办(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5-10个工作日;
5、单一来源谈判1个工作日;
6、中标结果公告7个工作日;
7、中标通知书及移交手续1个工作日。
六、有关说明
采购项目进入招标采购流程后,公告、公示时间均固定,影响采购时效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
1、制定、审定招标采购文件时间。其用时和效率取决于项目申请单位是否提前进行了市场调研以及其提供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准确性、及时性。
2、废标流标导致的重新采购时间。项目招标过程中,如出现废标、流标,需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采购,如公开招标又要1个多月,这也是影响采购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
3、采购项目在上报江西上级主管部门、省财政厅审批时,可能会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申报审核流程问题、项目材料补充提交、政府采购政策性制约,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而导致项目审批在时间上的延误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