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标公告 -> 正文

新余银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食堂南面天骄湖亲水平台防腐木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21

项目概况

食堂南面天骄湖亲水平台防腐木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余学院招标采购中心http://cgzb.xyc.edu.cn/公示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南面天骄湖亲水平台防腐木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176801.04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该工程质保期为2年,防水质保期5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http://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余市高新区春龙大道银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樟树商会对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或邮件报名

报名时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邮箱报名需将上述资料扫描发送至402416784@qq.com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高新区春龙大道银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樟树商会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高新区春龙大道银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樟树商会对面)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学院

地址: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联系方式:邹兵0790-6666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余银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余市高新区春龙大道银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樟树商会对面)

联系方式:张利嘉15387801116/0790-6669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利嘉

电 话:15387801116/0790-6669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