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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全力打造“阳光透明”采购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27

为确保学校政府采购透明、安全和质量,财务处严格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创新措施,完善流程,加强监督,确保学校的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财务处通过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的内控机制,严格落实内部监督工作责任制,编制了《采购工作风险防范手册》,做到采购管理服务中心人手一册,提高自我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部监控,强化对采购制度、规范及项目流程等情况进行内审制度,查找疏漏及时理清,确保学校采购工作高效运行;强化同步监督,财务处采取业务单位委派代表采购人代表现场监督评标过程,不定期走访各业务学院(部门),从事前、中、后期全面协调项目进展进度,积极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规范了《采购需求书》的编制,强化了需求单位的实际需求;强化公众监督,每次政府采购前公开采购内容、办事程序、采购方式,实行“阳光透明”,采用邀请学校无业务关系人员听证项目例会,编制《新余学院采购工作情况简报》和在相关媒体全过程公布采购项目等措施,使我校的政府采购工作全过程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中;强化相互监督,实行业务学院(部门)、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教务处、财务处采购管理服务中心、监察处及代理机构协同验收的方式,多维度保障学校物资及服务采购质量,切实维护了学校采购利益;强化部门监督。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评审、验收等过程,使采购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增强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度,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