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3日上午,财务处组织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务处负责人强调,采购管理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采购项目的信息、采购文件、成交结果、采购合同、处理结果等都必须公开。采购管理服务中心也要以本次深入学习《条例》为契机,要求真务实,按照政府采购的规范要求,在规章制度建设、流程程序设计、工作高效服务、风险环节防控、验收管理等方面不断努力,想用户所想,急用户所急,以“规范、高效、廉洁”为目标,为学校转型发展和本科评估提供优良保障。让采购工作更加阳光、公平、公正。
通过学习,大家都认为该条例对学校的采购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做好今后的采购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不断学习,吃透《条例》精神,做好规范采购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树立优质服务,为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