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物资采购与工程招标信息公开力度,招标办改进传统信息公开模式,创新信息公开化方法,积极推进并努力构建“阳光透明、高效廉洁”的采购环境。

秉承“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将信息公开化始终作为物资采购与工程招标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化流程,采取O2O“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模式,即网上信息发布和公告栏张贴相结合,打破部门传统信息发布模式,做到信息辐射无盲区,坚持招标采购公告、变更公告、补充修改、澄清说明、中标结果等工作信息全程公开,实现信息机制共享,有利于采购相关方快捷获取所需信息,确保更多地合格供应商参与竞标。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全体工作人员采购行为,提高采购与招标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为采购参与方提供优质地服务。